7月28日,市政府下发了《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行动的通告》《锦州市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公司作为政府指定配合联合执法检查的重要职能单位,接到通知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杰熙,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庆武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责成相关单位组建专业队伍,并制定了《锦州水兴实业有限公司配合市执法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8月3日下午,公司在五楼西会议室召开了“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资源专项行动动员协调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庆武出席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副总经理孙有林主持。
会议宣读《锦州市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锦州水兴实业有限公司配合市执法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报了目前公司配合打击盗采行动治理工作情况,组建了封闭城区经营性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确定专项行动方法步骤,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弄清楚此项工作的政治意义,全力抓好落实,守护好“水命脉”。要强化担当、压实责任,确保人、财、物准备到位,多措并举,借助有力契机,靶向开展工作,把查漏降差工作融入到此次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
会议还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行动,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决不能私自处理,隐瞒不报;二是各经营公司要安排专人在小区公示板粘贴政府公告,查催员工作同时向商户发放传单,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有迹留痕;三是要举止文明,衣着整齐,不能出现影响锦水人形象的行为举止;四是强封、处罚阶段,工程管理部指派施工队伍随同市封井执法组行动。待执法部门取证完毕,马上对需要封闭的地下井进行填埋封闭,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待履行现场封井监督职责完毕后才能离开,因强封、处罚时间紧迫,切不可因为封井不及时耽误整体工作进度。此次封井行动,公司各部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真正落实公司“三降两保一打击”工作方针。